香港稅務局于2025年10月2日發布最新通告,為緩解企業年底申報壓力,正式延長結賬日期「M」類公司(即財政年度結賬日期在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間)的2024/25年度利得稅申報期限——由原定的2025年11月17日延后兩周至2025年12月2日。本次延期旨在為企業提供更多準備時間,但需注意12月2日為最終截止日,逾期將面臨合規風險。2024/25年度利得稅申報期限概覽根據香港稅務局規定,...
香港稅務局于2025年10月2日發布最新通告,為緩解企業年底申報壓力,正式延長結賬日期「M」類公司(即財政年度結賬日期在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間)的2024/25年度利得稅申報期限——由原定的2025年11月17日延后兩周至2025年12月2日。本次延期旨在為企業提供更多準備時間,但需注意12月2日為最終截止日,逾期將面臨合規風險。

2024/25年度利得稅申報期限概覽
根據香港稅務局規定,不同結賬日期類別的申報期限如下(基于最新延期調整):

對于結賬日期屬「M」類且已委任稅務代表的企業,必須在2025年12月2日前完成2024/25年度利得稅報稅表(BIR51或BIR52)的提交。距離最終期限僅余不足一個月,時間緊迫,企業應優先檢視申報進度。
在提交利得稅報稅表前,企業應準備好以下資料和文件:
? 財務報表:經審核的財務報表,包括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。
? 計稅資料:詳細計算應評稅利潤(或經調整的虧損)的資料,例如將會計利潤調整為應稅利潤的明細表。
? 固定資產資料:固定資產清單及折舊計算記錄。
? 關聯交易資料:與關聯方交易的明細和轉讓定價文檔(如適用)。
? 重要合同及協議:可能影響稅務處理的重大合同副本。
? 上年度評稅及對應資料:上一年度的稅務評稅通知書和相關的 Correspondence(來往信件)。
? 公司基本資料:公司注冊證書、商業登記證等。
逾期提交利得稅報稅表或拖欠稅款會引致嚴重后果,稅務局網站明確列出了以下風險:
1.即時罰款:未能在指定期限內提交報稅表,稅務局會立即采取罰款措施。罰款金額會根據逾期時間而增加。
2.估稅而不給予扣減:稅務局有權在納稅人未申報的情況下,根據掌握的資料進行 “估計評稅” 。一旦發出估計評稅通知書,納稅人將失去申索某些稅務扣減(如虧損、折舊免稅額等)的權利。
3.法律檢控:逾期申報屬違法行為,稅務局可能會對納稅人提出檢控。如罪名成立,可被處以更高額度的罰款。
4.追討拖欠稅款措施:對于拖欠的稅款,稅務局會采取強有力的追討措施,包括:
? 征收5%的附加費(如稅款逾期超過6個月仍未清繳,會再加征10%的附加費)。
? 向第三者(如雇主的雇主、債務人、銀行等)發出追收稅款通知書。
? 在區域法院進行民事起訴,要求法庭判決清繳稅款。
? 申請阻止納稅人離開香港的禁令。
? 申請納稅人破產/公司清盤。
務必留意報稅表上注明的提交期限。
若預計無法按時提交,應盡早通過電子服務或書面形式申請延期。
地址如有更改,必須盡快通知稅務局,以確保能準時收到所有稅務信件。
按時申報是香港公司合規運營的基石。建議企業立即與稅務顧問溝通,確保文件準確無誤并準時提交。如有疑問,可聯系我司專屬客戶經理獲取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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